2013年9月16日 星期一

燒炭自殺




今天電視報導:有一個母親因為同居人在大陸做生意失敗,又另結新歡,停止給付她每月兩萬元的生活費,她在生活壓力下,就在家中與一兒一女燒炭自殺,幸好她的親屬感覺有異,趕去查看,才救出她和女兒(姐姐),但是兒子(弟弟)已死亡,女兒仍在急救中。

像這種慘劇常常在台灣發生,雖然各地的生命線可以提供幫助,各大公司的EAP(員工協助方案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)也可以幫助員工處理類似的問題,但是人到了不足為人道的私密困境,往往自鑽牛角尖,走上絕路。

自殺的人一定有某種徵候,如何建立完善的通報系統,例如異常購買木炭的行為,賣炭的老闆可能看得出來,也可以通報生命線。但是因為現在辦理生命線的單位,或者因為觀念的限制,或者因為人力有限,還不能提供這種可疑徵候調查防止的服務。

大家都知道預防勝於治療,期望政府或財團可以支持成立自殺防止調查大隊,作為生命線的後備外勤支援部隊,提供迅雷救助行動,或者擴大警察系統的責任,都是可以考慮的方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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